华夏幸福:新增担保金额1.75亿元,对外担保逾期金额为234.04亿元

作者:张淑玲 来源:郑建鹏 浏览: 【 】 发布时间:2026-06-24 02:05:14 评论数:

财关税〔2024〕2号广东省财政厅,幸福新增财政部广东监管局,幸福新增海关总署广东分署、拱北海关,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、国家税务总局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:为贯彻落实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》,经国务院同意,现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(以下简称合作区)个人行李和寄递物品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:一、横琴与澳门特别行政区(以下简称澳门)之间设为“一线”。

对经“一线”进入合作区的个人行李和寄递物品,担保对外担保以自用、担保对外担保合理数量为限且符合有关管理规定,除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不予免税的外,海关予以免税放行。

免税放行后的个人行李和寄递物品,金额金额可以正常消费使用。

二、亿元逾期亿元横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其他地区(以下简称内地)之间设为“二线”。

对从合作区经“二线”进入内地的个人行李和寄递物品,华夏以自用、华夏合理数量为限,参照自澳门进入内地的进境物品适用的有关规定监管、征税;超出自用、合理数量的个人行李和寄递物品,从合作区经“二线”进入内地时,应当按照货物征管。

其中,幸福新增已按规定征收国内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,或合作区内已缴纳进口关税、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,不再征收进境物品有关税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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